109 學年度國立臺灣藝術大學「廣播電視學系」
大學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
→「書面資料審查準備指引」
書面資料審查項目:
修課紀錄(B.高中(職)在校成績證明)、多元表現(E.競賽成果(或特殊表現)證明、F.社團參與證明)、學習歷程自述(N.自傳)
→書面資料審查準備指引
項目 |
書面資料審查準備指引 |
修課紀錄(B) |
高中(職)在校成績證明 |
多元表現(E、F) |
相關領域表現與成就證明 |
學習歷程自述(N) |
自傳 |
※居住偏鄉或具低、中低收入戶、原住民身份或其他個人或家庭背景經歷對學習歷程的影響,可於自傳中加入描述。
※甄選對象為對大眾傳播有興趣及具有潛力者,且具人文素養之節目創作、專業技術以及學術研究能力之傳播人才。
※曾任播音、節目主持、司儀或參加廣電相關社團者,請提供相關佐證及說明。
※本系著重結合美學、藝術與數位影視媒體,培養學生媒介內容產製與媒介相關研究的專業涵養;並致力培養對大眾傳播有興趣及具有潛力者,且具人文素養之節目創作、專業技術以及學術研究能力之傳播專業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