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休學辦理時間。
【說明】
同學如故(例如:修業年限)需要辦理休學,自即日(2022/01/19)起可申請辦理休學流程。
【辦理期限】
學士班(日間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、二年制在職專班):休學申請須於當學期第16週前(含第16週)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碩士班(日間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):休學申請須於當學期第18週前(含第18週)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→詳細說明請見本校學則規定:
https://aca.ntua.edu.tw/article.aspx?ca=165&id=18
→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各學制助教或註冊組承辦人。
學校電話:02-2272-2181
學士班助教分機:5011
碩士班助教分機:5012
註冊組承辦人分機:1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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