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所公告
2023-07-31
【公告】112學年度各式停車證之校務申請系統將於8月2日(三)起開始開放申請發給。
【公告】112學年度各式停車證之校務申請系統將於8月2日(三)起開始開放申請發給。
大家好,
112學年度各式停車證之校務申請系統將於8月2日(三)起開始開放申請發給。本校為車牌辨識系統,原證之系統使用期限至9月30日,敬請於9/30期限前撥空持繳費收據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。
相關辦理事項如下:
壹、申請方式:
一、網路申請(教職員工、學員生申請第一台),上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打資料並至行政大樓一樓繳費機繳費。
二、紙本申請(教職員工、學員生申請第二台以上、廠商、其他人員,申請單如附件),請填寫附件申請單並至出納組繳費。
貳、辦理時段、地點及領證應附資料:
一、時間:週一至週四09:00—12:00、13:30—17:00(週五為表定暑休日暫不收件),開學後將增加夜間、週末辦理時段,並提前公告全校。
二、地點:行政大樓3樓總務處事務組
三、流程、應備文件:
至校務行政系統→總務資訊申請→停車證申請作業→填寫相關資訊→確認送出→行政大樓一樓繳費機繳費→持繳費收據核對姓名、車號無誤後至總務處事務組領證。
※提醒:繳費完成不代表系統開通,且因系統後台運作須於發證隔日才開通,請務必持收據至總務處事務組領證,俾憑系統開通。
參、不同身分別及不同車輛屬性之申請方式及申請表:
一、教職員停車證申請
1.申請第一台請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申辦(含全日型申請)
2.單人第二台以上請填寫「教職員工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」
二、學員生停車證申請
1.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申辦,有關學生停車證申辦細節,請詳附件「112學年度上學期學員生汽機腳踏車停車證辦理方式」
2.單人第二台以上請填寫「學員生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」
三、廠商人員
請填寫「廠商人員停車證申請表」
四、其他(社團老師、跨校選課生、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)
請填寫「社團老師、跨校選課生、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、其他停車證申請表」
五、腳踏車停車證申請
上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申辦,無需繳費。
肆、停車證逾期未續辦處置
111年度停車證使用有效期限至9月30日止,逾時未辦新證,依本校違規車輛管理要點:
1.汽車
汽車將自動轉為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。(每小時30元)
2.機車
依違規車輛處理,需繳交違規車輛處理費100元。
3.腳踏車
依本校腳踏車管理要點,未貼停車證者予以移置保管,必要時將破壞鎖鏈,移置費50元,保管費每日10元,經公告一定期間後,未有人認領時,將擇日拍賣或以廢棄物處理。
【聯繫資訊】
總務處事務組,徐先生
電話: 02-22722181 分機1228
Email: hsukuoting@ntua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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