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3-06
​【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休學辦理時間】
【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休學辦理時間】
 
【說明】
同學如故(例如:修業年限)需要辦理休學,自即日起可申請辦理休學流程。
 
【辦理期限】
◎學士班(日間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、二年制在職專班):休學申請須於當學期第16週前(含第16週)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◎碩士班(日間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):休學申請須於當學期第18週前(含第18週)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
→詳細說明請見本校學則規定:
https://aca.ntua.edu.tw/article.aspx?ca=165&id=18&fbclid=IwY2xjawI2H-pleHRuA2FlbQIxMAABHXEz_Nms547rcl09Zvhf2S5Trt_skq9OOZxQv-ui1taZo4CxcBS4P2bFvg_aem_Ly2BS5dnpYuKVaurJxoXXg
 
→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各學制助教或註冊組承辦人。
 
學校電話:02-2272-2181
廣電系分機:5013
註冊組承辦人分機:1111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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