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所公告
2026-04-14
【114學年度第2學期停修申請公告】
【114學年度第2學期停修申請公告】
一、申請及繳件起訖日期:115年4月20日~5月3日。(逾期不得辦理)
二、適用對象:各學制學生
三、法源依據:https://aca.ntua.edu.tw/uploads/files/LU/1120503.pdf
申請表單:可自行下載列印,或至註冊組領用。https://aca.ntua.edu.tw/uploads/files/%e5%9c%8b%e7%ab%8b%e8%87%ba%e7%81%a3%e8%97%9d%e8%a1%93%e5%a4%a7%e5%ad%b8_%e5%ad%b8%e7%94%9f%e5%81%9c%e4%bf%ae%e8%aa%b2%e7%a8%8b%e7%94%b3%e8%ab%8b%e6%9b%b8_1131121%e7%89%88.pdf
四、注意事項:
▲每學期以1科為限,停修後,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最低學分數。
▲課程停修後,已繳費者不予退費,未繳費者應補繳。
▲經授課教師及就讀系所主任/所長簽章後繳回註冊組。
▲停修課程仍登載於當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,於成績欄註明「停修」。
▲應於期限內辦理,逾期不受理。
五、收件時間:
▲週一、四:8:30~18:30
▲週二、三、五:8:30~12:00、13:00~17:00
▲週六、日:9:00~12:00、13:30~16:00(假日工讀生收件)
【詳細資訊請見臉書專頁】https://aca.ntua.edu.tw/article.aspx?ca=114&id=2320
上一則
|
回上頁
|
下一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