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助理教授以上專案教師
→資格條件:
- 具下列資格之一:助理教授以上證書、具博士學位者或國內外一級影視節目競賽個人獎項2次以上(如金鐘獎、金馬獎…),且具碩士學位者,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、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,成績優良,並有專門著作。
- 需具專長領域:廣播與電視聲音表達領域、音樂、 音效、廣播節目製作等。
→工作項目:
- 教學、研究及其他:教學科目:音樂與音效、廣播節目製作、專業配音、播音訓練與數位錄音、影音美學、廣播劇製作…(影音聲音表達專業課程)。
- 擔任校內義務行政工作。
→郵寄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人事室收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廣播電視學系專案教師」,於公告截止日17時前送達本校人事室。逾時恕不受理。
→聯絡電話:(02)22722181#5011廣播電視學系莊助教。
※其他詳細內容,請見以下連結。
https://web3.dgpa.gov.tw/want03front/AP/WANTF00001_1.aspx?work_id=%7e%ef%bc%81%ef%bc%89%ef%bc%88%ef%bc%89%ef%bc%81%ef%bc%89%ef%bc%81%ef%bc%89%ef%bc%a00